记分分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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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记12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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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分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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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;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;
·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;
·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;
·故意遮挡、污损、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;
·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号牌、行驶证、驾驶证;
·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、 行驶证;
·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、 逆行、 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;
·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%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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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分分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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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记6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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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分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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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;
·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;
·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%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;
·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;
·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;
·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,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;
·以隐瞒、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;
·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;
· 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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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分分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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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记3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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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分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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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驾驶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%;
·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%;
·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%;
·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;
·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;
·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;
·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,不按规定减速、停车、避让行人;
·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、禁止标线指示;
·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、让行,或者逆向行驶;
·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;
·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、事故停车后,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;
·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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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分分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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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记2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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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分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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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 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;
·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、 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;
·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, 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;
·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, 借道超车;
·驾驶机动车占用对面车道、 穿插等候车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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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分分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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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记1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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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分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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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;
·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;
·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、宽度、高度超过规定;
·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、 保险标志;
·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、 机动车驾驶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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